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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体推荐活动的紧急通知
中国·青海:http://www.qh.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6年1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局:
自粮改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尽职尽责,基本管住了粮食收购市场,为推动深化粮改作出了贡献。在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工作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竭尽全力,迎难而上,不辱使命,连续奋战,面对不法粮商谩骂恐吓、围攻殴打而毫不畏惧,有的干部甚至流血牺牲,涌现出了一大批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激励在第一线工作的同志,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1999]272号)要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在1999年12月?中旬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期间,对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激励和鼓励舞各地特别是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所)在今后的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决管住管好粮食收购市场。
二、推荐条件:见附件四、五
三、推荐范围:
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从事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工作的各省(区、市)、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业务部门和乡(镇)工商所。
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乡(镇)工商所有负责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干部及相关部门人员,在基层直接从事监管执法工作的工商所人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名增补部分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应重点推荐基层单位和基层干部。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严格按要求填报推荐,宁缺勿滥。经查实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空出的名额一律不得补报。
四、推荐办法:
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评选的先进单位由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填写意见、加盖公司(先进单位事迹材料不少于300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400字)。
五、时间和名额:
时间: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必须于1999年12月3日前,将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名录、典型事迹材料及推荐表(见附件二、三)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名额中包括副省级城市工商局名额。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计划单列市直接报国家工商局。?
六、联系人、联系电话: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司?王树燕、张颖、陈骥,联系电话:010-68032642,68013300-5613,5601,传真:010-68025587。
各地要在各省级工商局的统一领导下,严肃认真地对待这项工作,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积极开展推荐工作。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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