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今日天气:
阵雨转多云 2℃~19℃
首 页
青海概况
组织机构
领导之窗
政务动态
法律法规
政府文件
人事信息
财政公开
服务大厅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您的位置:
首页
-->
面向社会服务信息
-->
面向企业
-->
质量检查
患者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中国·青海:http://www.qh.gov.cn 来源:中央门户网 创建时间:2006年1月12日
【字体:
大
中
小
】
????患者发现了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首先要停止服用可疑的药物,去医院就诊、治疗。要向医药专业人员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避免再服用同样药物。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发现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怎样制订贸易合同中检验索赔条款?
[01-13]
贸易合同索赔条款一般有哪些内容?
[01-13]
订立检验、复验和检验机构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01-13]
订立检验、复验和检验机构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01-13]
签订贸易合同中包装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01-13]
怎样订好外贸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01-13]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Copyright @2007
www.qh.gov.cn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ICP备08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