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今日天气: 阵雨转多云 2℃~19℃    
首 页 青海概况 组织机构 领导之窗 政务动态 法律法规 政府文件 人事信息 财政公开 服务大厅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您的位置:首页-->面向社会服务信息-->面向企业-->设立变更
何为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有什么条件?
中国·青海:http://www.qh.gov.cn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创建时间:2006年1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企业法人登记程序[01-10]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01-10]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01-10]
企业集团登记条件[01-10]
经营单位设立登记[01-10]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条件[01-10]

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设为首页
Copyright @2007 www.qh.gov.cn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ICP备08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