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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应向公安部门提交哪些材料?
中国·青海:http://www.qh.gov.cn    来源:公安部网站    创建时间:2006年1月10日    
  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经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审核同意?(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经营的应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审批),方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申办机动车维修行业务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请书;

  2.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

  3.从业人员登记表;

  4.治保会登记表;

  5.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证明;

  6.房产产权或使用证明,方位图、平面图;

  7.法人代表任命书、身份证复印件;

  8.合资企业需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复的复印件一份;

  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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