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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应当如何申报纳税?
中国·青海:http://www.qh.gov.cn    来源:税务总局网站    创建时间:2006年1月9日    
  (1)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所确定的申报纳税期限按时申报缴纳税款,并报送有关纳税资料。

  (2)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经税务部门批准,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委托银行划缴等其他方法申报纳税。

  (3)定期定额户依照税务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视为已申报。

  (4)具有一定情形的定期定额户,可以申请将纳税期限合并为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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