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今日天气: 中雨转小雨 5℃~13℃    
首 页 大美青海 组织机构 领导之窗 政务动态 法律法规 政府文件 人事信息 财政公开 服务大厅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您的位置:首页-->面向社会服务信息-->面向个人-->社会保障
我省参加养老保险的范围
中国·青海:http://www.qh.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7年3月27日    

我省参加养老保险的范围

青海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企业包括: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央及军队在青企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私营企业,外省市驻青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

人员包括与上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具有城镇户口(含外埠)的劳动者、与乡镇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自由职业者、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

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05-04]
生育保险[05-0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统计[05-0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05-0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操作[05-0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怎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05-04]

网站声明联系我们设为首页
Copyright @2007 www.qh.gov.cn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ICP备08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