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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大额医疗互助制度意义
中国·青海:http://www.qh.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7年3月27日    

建立大额医疗互助制度意义

    在征求各方面意见时,大家反映封顶线以上的医药费用虽然涉及人数不多,但发生的费用数额很大,完全由个人承担有困难;还有一部分职工,尤其是慢性病人,门诊医疗费用支出较大,个人帐户不足支付,负担过重。考虑到职工的实际困难,结合我省实际,为切实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在反复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省决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建立大额医疗互助资金、解决门诊、急诊和封顶线以上的大额医疗费用问题。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来源渠道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组成,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缴纳工资总额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交3元钱,用来解决门诊、急诊和住院两个大额费用问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不足支付时,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根据筹集到资金的承受能力,按以下标准报销:对门诊、急诊医疗中当年费用超过2000元上部分,在职职工报销50%;为照顾退休人员,将报销的起付标准降低为1500元,同时把报销比例提高到60%,其中70 周岁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0%,一个年度内累计最多可以报销2万元。对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70%,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数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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