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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哪去参加兵役登记?
中国·青海:http://www.qh.gov.cn    来源:征兵工作条例    创建时间:2006年1月9日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达到服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05-12]
征兵工作条例〔修订〕[05-12]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05-12]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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