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今日天气: 晴 -2℃~14℃    
首 页 大美青海 组织机构 领导之窗 政务动态 法律法规 政府文件 人事信息 财政公开 服务大厅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您的位置:首页-->面向社会服务信息-->面向个人-->出入境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中国·青海:http://www.qh.gov.cn    来源:全国人大法规库    创建时间:2006年1月10日    
?????????????????????????计价格[2001]1835号

??????????????颁布日期:20010924? 实施日期:20011001? 颁布单位:国家计委、?财政部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核定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函》(公境〔2001〕98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口岸公安出入境管理办证单位在口岸为直接抵达的台湾居民办理一次入出境口岸签注时,收取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口岸签注(一次有效)收费标准为每件100元人民币。

  二、各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多次签注时,收费标准为每件100元人民币。

  三、收费单位应及时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上述规定自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
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2003年版)[01-10]
边防检查的内容有哪些?[01-10]
边防检查的程序有哪些?[01-10]
我国禁止进出境物品有哪些?[01-10]
哪些外国人不准入境?[01-10]
怎样办理出海证件?[01-10]

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设为首页
Copyright @2007 www.qh.gov.cn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ICP备08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