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今日天气: 晴 12℃~27℃    
首 页 大美青海 组织机构 领导之窗 政务动态 法律法规 政府文件 人事信息 财政公开 服务大厅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您的位置:首页-->面向社会服务信息-->面向个人-->户籍管理
各类护照的颁发对象是什么?
中国·青海:http://www.qh.gov.cn    来源:外交部网站    创建时间:2006年1月10日    
????外交护照主要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县(处)级以上官员、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因公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社会团体的一般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

  因私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颁发给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颁发给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外国人办理永久居留证需要什么材料?[06-03]
如何申领边境通行证? [0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06-03]
各类护照都由哪些机构负责办理、签发?[11-13]
各类护照的颁发对象是什么?[01-10]
护照的种类及有效期限分别是什么?[01-10]

网站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设为首页
Copyright @2007 www.qh.gov.cn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ICP备08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