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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社会统筹的地区如何领取生育保险费?
中国·青海:http://www.qh.gov.cn    来源:劳动保障部    创建时间:2006年1月8日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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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社会福利机构涉外送养工作的若干规定[06-03]
关于外国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来华寻根回访接待工作的意见[06-03]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式收养登记证的通知[06-03]
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06-03]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05-04]
外国收养人一次能领养几个中国儿童?[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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