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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州地市与天津市区(县)
教育合作交流工作全面启动
中国·青海:http://www.qh.gov.cn    来源:http://www.jyt.qhedu.cn    创建时间:2008年11月18日    

根据我厅和天津市教委签订的协议,1158日,他扎西副厅长带领我省8个州(地、市)教育局长组成的教育考察团共10人,赴天津市考察学习。在津期间,考察团一行考察了天津市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情况;并与天津市区(县)教育局正式确立结对关系。结对地区之间正式确定了合作交流的具体项目、实施时间、合作方式;进一步交流和探讨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拓宽教育合作交流的领域和空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考察学习,大家深刻体会到发展基础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须要把立意高远、先进超前的教育理念融入到办学实践的每一个环节;要有一支“身能经教育改革之风雨,智能为事业发展之重任”和“团结、和谐、拼搏、创新”的管理团队;要有一批既有现代教育理念,又有丰富教学实践经历,专业学科齐全,脚踏实地、勇于创新,与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精英和骨干;特别是职业教育“校企结合”、“工学结合”、“教师队伍建设和企业发展相结合”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考察期间,我省州(地、市)教育局与天津市的区(县)教育局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十一五”期间,两省州(地、市)、区(县)教育局就教育交流合作进行了友好坦诚、积极务实、富有成效的洽谈和磋商,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达成共识,并签订了五个方面的意向性合作交流协议。主要内容是:

一、建立两省市地区之间的交流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行政干部、中青年校长、后备干部的学习、交流活动,并不断拓展合作交流的内容和领域,互派管理干部学习考察、挂职锻炼等。选派教师、中层管理干部到天津进修、短期培训、挂职锻炼。

二、建立两省市地区学校之间手拉手帮扶机制。小学、初中、高中以及职业学校之间结成手拉手帮扶对子,在教育教学方法、教师培训、信息技术教育、学校管理诸方面开展经常性的交流合作。

三、利用天津优质教育资源举办民族高中班,并对民族班学生的学习费用等给予优惠。

四、偿试实行“111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模式,利用结对学校的实训基地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和动手能力。

五、邀请天津市有关专家、学者到青海进行教学、科研、管理、人文等方面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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