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嘉宾:省卫生厅负责人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中国.青海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省卫生厅负责人与公众在网上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沟通。
[主持人]:请您先向大家简要的介绍一下我省是从哪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全省农牧民解决了哪些具体问题及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
[省卫生厅负责人]:我省是从2003年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当时在全省选择8个县进行了试点。到2005年底,在全省39个县(市)全部推行了新农合制度,顺利实现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比国务院确定的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农合制度的目标提前了3年 。
经过5年的努力,我省新农合制度从无到有,由小到大,扎实稳步推进,初步建立了一个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覆盖广大农牧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开创了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崭新局面。新农合制度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拥护支持,为实现农牧民“病有所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5年来,我省新农合制度已基本建立了与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形成了政府组织引导、部门配合支持、农牧民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了基金封闭运行、专业审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实行了符合现阶段水平的统筹补偿和较为便捷的费用结算报销办法,规范了诊疗服务、基本药品目录和评价监督措施,完善了新农合与农牧区医疗救助制度密切衔接、互为补充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全省新农合正在健康、平稳、规范运行。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青海省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渠道;农牧民参合情况和提标后农牧民承担部分是否有压力?
[省卫生厅负责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将我省参合农牧民人均筹资水平从54.3元提高到104.3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20元增加到40元,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由24.3元增加到44.3元,农牧民筹资标准由10元增加到20元。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发,增加的地方补助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实现2008年政府补助和农牧民个人缴费一步到位。
到2007年12月底,全省334万农牧民中,已有319万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6%,连续5年位居全国前列。农牧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平均达95%以上,继续参合率达98%以上。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牧民群众对健康投入的理念不断增强,只要我们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广大农牧民一定会积极主动地缴纳提标后的参合金。另外,农牧区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低保户、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等救助对象个人缴费从农村牧区医疗救助基金中资助,也减轻了困难群众的负担。
[主持人]:青海省新农合制度实行以来,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成效?
[省卫生厅负责人]:青海省新农合制度实行以来,所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切实减轻了农牧民医药费用负担。2003年以来,我省连续三次提高政府补助标准, 5年间筹资水平翻了两番,政府补助增加了4倍,筹资水平在西部地区最高。全省累计筹资4亿多元,为577万人次的农牧民报销医药费用3.47亿元,受益面达到70%以上,农牧民医药费用负担大大减轻。
二是明显改善了农牧民健康状况。新农合制度使农牧民总体健康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健康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广大农村牧区正在逐步形成生活讲卫生、投资保健康、健康促小康的新观念,健康长寿已成为群众追求的一个理想境界。
三是有力推动了农牧区卫生事业的发展。5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加强农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和卫生队伍建设,医疗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农牧区卫生事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新农合制度使农牧民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农牧区卫生机构服务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了卫生服务的可及性。目前,全省农牧区80%以上的住院病人在县、乡卫生机构就诊治疗,96%的门诊病人在乡、村卫生机构就诊治疗,初步实现了“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的目标。
四是有效促进了我省和谐社会的建设。新农合制度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盼健康、保健康、求健康和“病有所医”的愿望,并与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一道,构成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和谐社会的建设,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带头、示范和引导作用,成为解决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标志性制度。
[主持人]:今后工作还有哪些打算?
[省卫生厅负责人]:为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使广大农牧民群众进一步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享受到新农合制度带来的更多好处,我们将按照增加补助、扩大受益、加强监管、巩固提高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广泛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我们将在4月和5月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工作,使广大农牧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增加补助、扩大受益、加强监管、巩固提高的重大政策措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参合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提高补偿水平,扩大受益面。适当调整住院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扩大补偿范围,完善补偿程序和办法,全面提高补偿水平,扩大受益面,使更多的农牧民享受到政府增加补助而带来的实惠。
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资5000多万元,建设163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对4000多名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实现村卫生室房屋、设备、人员、管理、服务“五配套”。组派19支省级医疗队帮扶国定贫困县和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安排二级以上医院对口帮扶90所乡镇卫生院,努力提高农牧区卫生服务能力。
四是加强基金监管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和封闭运行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为农牧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五是开展三项试点。开展以州级为统筹层次的试点,大病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试点,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试点,探索和解决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六是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建设。投入近1000万元配套建设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各级经办机构人员培训力度,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新农合管理队伍,更好地为农牧民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