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于1992年起在民和、乐都两县试点建设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淤地坝建设逐年上台阶。截止2008年7月,全省建成和在建淤地坝551座。其中:骨干坝148座,中型坝淤地坝76座,小型淤地坝327座;完建淤地坝506座。其中:骨干坝121座,中型坝淤地坝65座,小型淤地坝320座;竣工验收淤地坝 287座。其中:骨干坝76座,小型淤地坝211座;在建淤地坝45座。其中:骨干坝27 座,中型淤地坝11座,小型淤地坝7座。
淤地坝建设管理成为目前工作的重点。为此,我省及时编制完成《青海省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并于8月开始实施。这是我省制定的第一部关于淤地坝建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使淤地坝建设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标志着我省淤地坝建设管理已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