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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在省政府了解政府立法工作
中国·青海:http://www.qh.gov.cn    来源:青海日报    创建时间:2008年8月21日    

  8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带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调研组前往省政府了解政府立法工作情况。在当天举行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省政府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及相关厅局负责同志对我省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委常委、副省长徐福顺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刘晓对省政府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给予肯定,他说,多年来,省政府及各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精心编制立法计划,科学确立立法项目,加强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为推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他说,加强立法工作,为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加快新青海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最紧要的是要把解放思想作为推动立法工作的强大动力,把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地方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同时,要把实现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平等权利,维护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作为立法的重要价值取向,尤其要加强在权利实现中处于弱势地位人群的权利保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思路,实现由重经济立法向经济立法和社会立法并重的转变,由管理型立法向服务型、促进型立法的转变,由数量型立法向质量型立法的转变,使制定的法规和条例切实体现本地特色,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要求。在谈到如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问题时,刘晓强调,应当着重把握以下几点:严把立法审查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立法规划和计划;加强立法调研,做好协调工作,认真解决立法各环节的重大问题;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强化质量意识,努力打造全优法规产品。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重视专家、学者和社会力量参与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立法公开制度。

  刘晓指出,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已于年初确定并付诸实施,各法规草案起草单位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加强审查把关工作,确保法规草案的质量。同时,要按照即将召开的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的要求,及时做好立法规划和计划项目的调整工作,使规划和计划更加符合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发挥立法工作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中的重要作用。

  最后,徐福顺从三个方面对省政府立法工作提出要求,一、认真总结立法工作的经验教训,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做好政府系统立法工作。二、正视问题,纠正不足。要把握好、处理好立法工作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问题;要避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利益法制化,在权力的追求方面画地为牢;要重视个别立法项目工作进度缓慢,起草质量不理想的问题;要从大局出发,加强政府立法部门间的协调沟通;要解决好有些法律、法规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全,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三、政府系统要认真探讨有效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 (作者: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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