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的509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近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专题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汝琢的带领下,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事厅、省经贸委、省建设厅,检查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检查中,检查组了解到相关单位在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时有了新特点,具体表现在——从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过去从人大代表建议提出,到交办到相关单位办理,都是一封封文件的来往,如今办理单位在收到建议后主动与建议提出者联系、沟通、交流,征求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能及时落实的建议就及时落实,对于暂时无法落实的建议,主动与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见面,解释存在的实际困难,从而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
检查组还了解到,人大代表总是希望建议件件都能落实,让老百姓得到实惠,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往往会导致一些建议难以马上落实。如有些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职工工资福利方面的建议,省人事厅工资福利处在与省上各相关单位沟通的同时,还到国家相关政府机关反映,希望能给青海一些优惠政策。自然,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办理完毕的事情。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单位都在想办法,对于能办理的,立即办理,而对于暂时无法办理的,创造条件办理。如城镇污水处理问题,虽然现在还不具备条件,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编制完成了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待条件成熟,尽快安排解决,也得到了人大代表的理解。
检查中,除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外,还听取了办理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单位建议,为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更合理,更有针对性,人大代表在提出建议之前,最好组织一些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与人大代表见面,向人大代表介绍各单位的职能,今后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这样,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相关单位落实起来就更有可执行性。检查组指出,人大代表建议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人大代表满意了,人民群众也就满意了,希望相关单位不但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还要跟踪办理,直到群众满意为止。(作者:河平 朱海鸿)